近年来,在境外投资、对外投资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渐渐经常出现了一些过于理性的偏向。在此背景下,今年1月份国务院国资委修改公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展开全过程监管。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更进一步引领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具体了国家希望、容许和禁令积极开展的境外投资种类,其中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归属于容许类境外投资。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显然,此次国务院公布的三个表格中,容许类并不是代表禁令,更加主要的是责备企业慎重投资,或是对其境外投资明确提出了更高的拒绝。
这一点《指导意见》中也有具体,即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才可展开投资。事实上,最近几年大型房企海外投资房地产愈发沦为潮流,如万科、万达、绿地、保利、中海、碧桂园等大中房企均已自由选择布局海外房产。
8月20日,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拒绝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时回应,部分房企有十分大的体量布局,而房企海外投资也早已由浅入深,即从一开始修建公寓楼和旅游渡假社区,向修建或并购城市综合体的方向改变。不少研发企业堪称正式成立海外投资部门,虽然海外投资占到整体投资比例不低,但其发展速度十分慢。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是目前还包括房地产在内的众多企业自由选择海外投资的主要目标行业,随着约束性政策的实施,预计不会对房企上岸投资的步伐有所影响,同时也有助房企将投资目光转到国内,更好地探讨国内城市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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